为进一步规范污水采样系统的运行管理,保障污水标本采集、送检及信息化服务的连续性与可靠性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一、服务目标
依托污水采样系统及配套信息系统的持续运行维护,建立“定时采样、规范送检、全程追溯、信息闭环”的工作机制,确保污水样本采集及时、保存合规、送检准确,相关信息数据可查询、可核验、可管理。
二、服务内容
1. 污水采样系统运行维护服务
对污水采样设备、采样管道、控制系统、数据采集终端及配套软件进行日常巡检、状态监测、故障排查和定期保养,保障系统稳定连续运行。包括但不限于:采样泵、冷藏装置、自动采样控制器、通讯模块及供电设施的检查与维护。
2. 污水标本定期采集与送检服务
按照既定频次和规范要求,开展污水标本定时采集,做好样本标识、封装、冷藏保存及交接记录,并按规定时限送达指定检测机构。严格落实样本全流程可追溯管理,防止错采、漏采、污染或失效。
3.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
对与污水采样及送检相关的信息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支持,包括采样数据录入、送检记录管理、结果信息回传、异常预警、日志审计、权限配置及系统安全防护等工作,确保数据真实、完整、及时上传和留存,并保障信息安全。
三、运行要求
四、结果报送与信息共享
各类采样记录、送检信息、维护工单及系统监测数据应按期汇总、分析并上报管理部门。重要异常信息应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,形成采样监测、送检反馈、分析研判、整改闭环的全流程管理模式。
五、施行说明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各维护单位应严格履职尽责,进一步完善运维管理和污⽔标本采集送检流程。对未按规定履职、弄虚作假、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